面对“大国小农”现状,如何走好农业现代化之路?
当前,“三农”工作已经转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阶段。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日前举办的论坛上,多位专家从不同角度阐释了有关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问题。“农业数字化”与“大国小农”成为论坛上的高频词。
党的二十大重申"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并首次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院长汪泓看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中,产业振兴是坚实的物质基础,必须提升农业的整体质量和竞争力。汪泓说:“从农业大国迈向农业强国,意味着不仅要形成强大的产业产出能力,还需要提高农业效率和价值的创造力,形成更强大和完善的农业产业链、供应链。这离不开创新科技的支撑,当前,尤其需要抓住大数据、人工智能以及互联网"三位一体"的技术变革机遇,促进乡村产业向数字化转型。也需要对劳动力、技术、资本、数据等进行优化配置,形成完善的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从而提升农业比较效益和农产品竞争力,最终目的是要增加和促进农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
“要高度关注诸如ChatGPT一类的技术产品在数字化服务中的应用,他们的特点是精准、便捷、低成本。农业数字化是农业发展方式的一场革命,要对要素构成、产业形态、作业管理进行改变。实际上,是让以人为主力的产业,变成人与机器共同完成的产业,使生产效率、产业效益、农业功能进一步提升,实现新的跨越。”农业农村部市场预警专家委员会委员、秘书长许世卫指出,农业数字化体系的搭建,首先要做好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其次是要努力实现农业数字化技术突破,特别是“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绕不开的一个话题就是如何理解我国“大国小农”国情农情。大国小农,“大”在国家人口规模巨大,农业承受的市场需求压力大;“小”是指农业经营规模小,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为农业自给性强、商品率低。无论是丰富和拓展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还是谋划和推进当前的“三农”工作,都必须从这一国情农情出发。
会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指出,从各地农村的实际和发展趋势看,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农业的经营方式很可能会形成两类经营主体和两种规模经营方式:分别是经营土地、提供农产品的主体,和提供农业技术和装备服务的主体;通过流转、集中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实行土地的规模经营,和通过提供社会化服务、实行现代农业技术装备作业的规模经营。这两类经营主体和两种规模经营相辅相成,各有千秋。
“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双轮驱动、并行不悖。”陈锡文表示,由于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而小规模经营的农户仍将是我国农业经营的基本面,转入土地经营权的经营主体,多数的经营规模仍然不大,难以独立承担购置全套现代农业技术装备的投资,因此,多数地区要通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据农业部统计,2020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作业面已达16.7亿亩次,服务农户7800万户。这体现出在现阶段,农业社会化服务具有更广的适应性和更强的生命力,如果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结合起来,效果会更好。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副教务长、会计学教席教授许定波认为,在“大国小农”的现状在短期内难以改变的情况下,政府、企业、农户等各方力量应该形成合力,政府要引导企业,注意保护农民的个体利益。
来源 | 央广经济之声/央视网
(总台记者 鸿昊)